为吸引和激励优秀生源报考我单位博士研究生,根据《复旦大学相辉奖学金设置和评选办法(2024年11月修订)》,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25级博士研究生相辉奖学金评选细则。
一、奖项设置
1.奖励对象:本院系2025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。
2.奖励人数:1人。
3.奖励方式:每名获奖者奖励4万元,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思想品质端正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遵守学术规范,遵守社会公德。
2.学业表现优秀,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过一等奖学金;
(2)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重要期刊、学术会议以第一作者(或导师一作、本人二作)发表过研究论文,或获得过重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;
(3)在所报考专业领域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研/实践创新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三等以上奖励;
(4)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学术科研或专业实践创新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,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,本校生源直接攻博生主持并完成复芏计划(FDUROP)项目的视为等同。
3.招生考核成绩优秀。总成绩不低于85分,在同一批次、序列考生中排名不低于前30%。
三、评选和发放流程
1.院系初选推荐。院系成立由不少于5名学科负责人、学术骨干教师组成的相辉奖学金评审专家组,在各批次博士生招生考核成绩确定后,根据拟授奖人数、考生学业表现和考核成绩,经集体讨论提出建议推荐名单。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本院系推荐名单(含候补推荐名单)。
2.研究生院复审。学校研究生院对本院系推荐名单进行复审,院系将通过复审的拟授奖名单分别通知到考生。
3.学校审核公示。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博士生名单,同步审核拟授奖名单。研究生院进行公示。
4.发放。2025级博士生完成入学复查和学籍注册程序后,学校在该学期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学金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相辉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推荐讨论过程接受院系纪检组织监督,推荐名单签字后存档保留不少于一学年。坚持奖优标准,宁缺毋滥。
2.校内科研机构依托本院系招收录取的博士生,一道参评相辉奖学金。“卓博学员”已有卓博专项奖学金,按学校规定不参评相辉奖学金。
3.对相辉奖学金获得者除发给获奖证书外,研究生院制作获奖证明,院系存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4.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社会冠名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。
5.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如果入学申请材料或档案中存在虚报、错报、瞒报行为,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生学术不端等违纪行为,经查实后取消相辉奖学金资格,追回获奖证书和奖学金。
6.相辉奖学金获得者在学制期限内因个人主观原因退学的,学校追回获奖证书,保留追回奖学金的权利。
7.本评选细则由智能复杂体系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实验室进行解释。未尽事宜由本单位根据实际研究决定。